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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建局:到2022年新增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

发布时间: 2019-08-31 08:33:36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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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

意见提出,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新增商品住房中,自持租赁住房供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增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中,租赁住房总体供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坚决贯彻落实稳租金调控目标,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提高租金透明度。

根据深圳市住房发展规划,力争到2022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60万套,其中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除了加大新增建设力度,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以外,盘活存量住房,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意见指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坚决贯彻落实稳租金调控目标,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提高租金透明度。强化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在稳定住房租赁价格方面的示范作用,引导企业出租住房的租金不高于租金指导价格。发挥政策传导效应,加快推进“控涨幅、稳租期”为特征的商品房租赁试点工作。

意见还指出,规范城中村规模化改造和租赁经营行为;发挥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作用,实现租赁房源全覆盖、租赁环节全打通、公共服务全纳入;加大住房租赁政策支持力度;以及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整顿。

其中,关于加大住房租赁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指出,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可以采取“限地价、竞地价、竞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限地价、竞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等出让方式;完善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可将住房租赁价格作为出让前置条件,租赁住房用地出让价款可按规定分期或分年收取。同时,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税收政策,将现行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征收房产税政策,扩大到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

责任编辑: bianji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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