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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安抗议政府无偿收回其投资海南的6宗地

发布时间: 2018-01-25 14:30:13

来源: 中房网

分类: 国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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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在海南省儋州市的4家全资子公司共6宗、面积近700亩的土地被指“闲置”要被当地政府收回,新批上市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连夜发布今年“头号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对此进行信息披露和回应。

随着各大房企“围猎”海南岛,原本有限的土地资源显得日益。大规模、硬手腕集中处置闲置土地,成为当地政府部门当前重要工作之一。

企业公告:政府6份决定欲无偿收回土地

1月10日晚间,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收到儋州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的公告》。

因为标题多达42个字节,该公告不得不做了一个3行标题。从该公告的内容措辞,显然且带有“抗议”应对的意味。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获悉,此前,儋州市政府向中国宝安下属4家子公司送达了6份“决定文件”,表示将无偿收回上述公司。

上述4家子公司包括海南儋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儋州宝安”)、海南儋州港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宝置业”)、海南儋州恒通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置地”)、海南儋州恒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实业”),用地面积合计449876.7平方米。其中,最大地块为116355.8平方米,最小地块仅为1066.4平方米。

在上述地块中,儋州宝安、港宝置业名下各1宗,恒通置地、恒运实业名下各2宗。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包括:城镇住宅4宗,科教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各1宗。据公告披露,上述土地使用权均在2011年至2012年间,通过出让或转让的方式投标取得。

公告载,儋州市政府认为,上述土地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开发满二年,构成闲置土地,且属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6份“决定文件”还均载明,如不服上述决定,企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属子公司通过投标取得上述土地后,便开始进行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等开发建设工作;部分土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儋州市政府相关决定书所称的“因下属子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情况不符合事实。

现场走访:部分地块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据中国宝安官网介绍,该公司成立于1983年7月,是新批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曾连创成立新家股份制企业,发行新张股票、第一张可转换债券、第一张中长期认股权证等九项新。

如果上述6宗土地使用权被当地政府强制无偿收回,不仅对上市公司——中国宝安在海南的开发战略布局造成不利影响,也对其“2017年度当期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宝安在公告中称,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全部土地账面价值合计为61216.88万元。

企业:土地闲置是政府及相关部门造成的

儋州宝安一主要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011年至2012年间,上述6宗土地均通过投标依法取得,按照当时的招投标成交单价,这6宗土地在儋州市属于“”地块。

为何要成立4家子公司受让6宗土地?该负责人解释称,由于所涉土地面积较大,且土地用途不尽相同,按照政策的规定,中国宝安在儋州成立的4家子公司,分别受让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

早在2011年至2012年就取得了上述6宗土地使用权,为何项目长达7年时间没有开发成型?

上述负责人表示,自企业通过投标取得上述土地后,便开始进行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等开发建设工作。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有出让地应当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落实到位,而4家公司与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约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税款等各项税费后,儋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未能及时全面履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义务,导致至今仍未完成上述宗地清表及土地交付工作,期间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同意上述宗地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

该负责人还表示,根据规定,国有出让的土地交付还需具备动工开发的基本条件,但上述宗地周边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尚未修建、完善,以致于项目宗地的自来水管道、雨、污水管道及供电、通讯等与市政配套设施的接驳方案无法确定,施工水电无法取得,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的基本条件。

由于儋州市政府及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迟迟未完善上述宗地基础配套设施及清表工作,儋州宝安为避免继续损失,在无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的情况下,对B0209地块进行清表、平整等工作。目前该宗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开工建设。

“政府没有将干净、完整的土地交给企业,市政基础配套设施也未完善,这个责任不在企业。”该负责人称,儋州市政府决定书称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情况,与事实不相符。

政府部门:处置完后,结果会向社会公开

1月17日,记者也就此采访了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一主要负责人。在短短8的采访过程中,该负责人多次提及“正在处置过程”,不便于向媒体透露太多。

当天上午,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一名吴姓副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表示,关于中国宝安“闲置土地”的问题,该局正在处置过程,等处置完了,结果会向社会公开。

“我已看到他们(中国宝安)的公告了,他们针对我们(儋州市政府)的决定书做出了相应的回应。”吴副局长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也会针对中国宝安的公告做相关的回应,“所以,等到我们的结果出来了,你们就知道了。”

记者提出要查看儋州市政府作出的相关决定书的要求,吴副局长表示,正在处置过程当中,不便公开,“按照《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规定,我们所有的程序都走完了,(给企业的决定文件)是最后一道程序了。”

那么,类似中国宝安4家子公司被指“闲置土地”的情况,在海南儋州是不是个案?吴副局长回应称,他们还在处置过程,不便公开。由于受访单位不愿透露太多,记者无法透彻地了解更多情况。

但据一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表示,儋州市当前要处置的闲置土地有100余宗。但这一说法,尚未得到儋州有关方面证实。

据了解,早在2016年10月,海南省出台规定清理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将无偿收回部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是指海南建省以来各级政府通过划拨、出让、出租等方式供应并已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已开发、闲置以及低效利用三类国有建设用地,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人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

上述规定对“非政府原因”“因政府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等造成“土地闲置”的处置办法,做了详尽的规定和说明。

目前,中国宝安已选择行政诉讼的程序进行维权,并表示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中国房地产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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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bianji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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