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拼团购房205群(225)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13人申请入群

 聊城“组合贷”落地 具体操作办法公布

发布时间: 2018-10-28 11:25:59

来源: 聊城房产网

分类: 房贷政策

1572次浏览


   近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操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知公布。这也意味着,组合贷正式在聊城落地。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同时又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房作为抵押可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办法》中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确定,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受托银行确定。首套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合计数最高不能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二套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合计数最高不能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贷款额度根据国家政策变化调整)”。这也就意味着,使用组合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40%。

  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方面,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由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分别按照各自的住房贷款有关规定确定。就目前来看,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即3.25%;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即3.575%。而商业贷款首套房的贷款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5%--20%,即5.635%--5.88%。

  据了解,目前,聊城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随着房价上涨,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如若不能使用“组合贷”,购房者面临按揭贷款的压力,不得已放弃使用公积金贷款,接受商业贷款。组合贷的落地,对于购房者而言是一项重大利好。

  以一套总房款120万的房源为例,首付30%,贷款84万元,贷款30年为例,分别按照商业贷款和使用组合贷款(组合贷按照公积金贷款50万元、商业贷款34万元为例)来计算:

  


  通过上述表格可看出,使用组合贷比纯商业贷款每月少还368.96元,总的支付利息要少还约20.28万。

  针对“组合贷”的贷款业务,有销售人员表示,组合贷对于购房者来说确实是一项利好,但一般来说组合贷比公积金贷款的程序更为繁琐,而且放款时间也比较慢。因目前该通知刚公布,尚未有成功批复组合贷的客户。

  附:关于印发《聊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市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

  为最大限度支持广大职工住房消费需求,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业务,特制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0日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操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给广大职工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贷款服务,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聊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联合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业务,特制定操作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同时又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房作为抵押可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第三条 组合贷款发放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由借款人根据需要自愿申请,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联合发放。

  第二章 组合贷款业务模式

  第四条 组合贷款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公积金中心负责按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审批、发放,并对所发放的贷款承担风险。

  第五条 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负责按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审批发放,并对所发放的贷款承担风险。

  第六条 组合贷款业务由合作单位共同完成,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按照本办法规定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申请条件、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第七条 凡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后,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第八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确定,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受托银行确定。首套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合计数最高不能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二套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合计数最高不能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贷款额度根据国家政策变化调整)。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由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分别按照各自的住房贷款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章 办理流程

  第十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首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借款人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组合贷款方式,并向中心和银行分别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第十一条 贷款审批

  1、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审批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审批后将《聊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转受托银行。

  2、受托银行依据《聊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通知借款人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手续,审批组合贷款中的商业住房贷款部分。

  第十二条 签订合同

  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分别与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三条 办理抵押

  房屋预告登记证或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人全部设定为受委托银行。由受托银行负责办理抵押手续,并负责对重要物品及单证资料的保管。

  第十四条 放款

  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收到抵押权证,分别按照规定发放贷款。

  第五章 贷后管理

  第十五条 组合贷款发放后,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分别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和各自的贷款规定进行贷款回收和贷后管理。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有违约行为的,由受托银行按规定程序进行催收。在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或借款人出现重大风险等因素需处置抵押物的,处置抵押物所得价款由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按组合贷款的贷款金额比例受偿。

  第十六条 借款人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均已结清之后,方可解除房产抵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组合贷款业务由公积金中心联合受托银行在聊城市辖区范围内开展。

  第十八条 本操作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操作办法由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操作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 bianji0008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